| 1、近视防治从一出生就要开始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存环境逐渐由视远为主转变为近视为主,人从一出生就需要适应周围的视近环境,就开始向近视眼发展,因此近视防治必须从一出生就开始。
2、近视防治是个动态的过程
视力是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逐步发育完善的。因此近视防治也必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孩子一出生,就要注意有无先天眼疾或眼部畸形;孩子3岁时,要进行散瞳验光一次,了解屈光状态,及时发现有无弱视,有条件者最好3-6个月做一次视力检查,进行视力监测;6岁时要保护小孩视力的正常发育,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发展成近视、弱视;6岁后到18岁前要注意劳逸结合,尽量减轻用眼负担,避免眼表疾病和外伤,做眼保健操,防止近视或度数加深。
3、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
对于近视,青少年要注重预防,要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减少眼疲劳,防止近视发生;如果有假性近视,则要积极进行治疗,防止发展成真性近视,理疗对青少年假性近视有很好的治疗效果。青少年轻中度近视,可通过配镜、近视减之治疗仪、理疗、视觉技巧训练等综合治疗,使近视度数减低或防止加深。成年人稳定的近视,可采用准分子激光矫治手术来恢复视力。高度近视不宜激光手术者,可选择眼内晶体。至于弱视,6岁前就要进行正规完整的治疗,否则孩子可能终身成为立体盲。
4、防重于治,防治结合
首先要明白,得了近视、弱视后再治疗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最好在得近视前,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减轻用眼负荷,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预防。已经得了轻中度近视时,要注意防治结合,一方面积极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减轻近视度数。另一方面在治疗的同时要注意眼睛保健,防止近视度数加深。对于一些遗传性眼病患者如斜视、远视儿童则要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免发展成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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