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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3日至2005年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诚信评估中心接受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委托,对其开展了诚信评估工作。该中心依据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了资料核实、实地调研、社会征信等评估程序,根据《诚信评估体系标准》[2004版],对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做为区内唯一一所防治眼耳鼻喉疾病为主的专科医院,做出了以下综合评价:该单位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度,药品价格和住院收费情况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公示,院务公开到位。该单位作为首府8家市属医疗机构之一,能够严格遵守并维护社会秩序,并将对广大患者提供的各类医疗服务做了公开的承诺。该单位的信用状况很好,是三家社保机构的定点医保医院;同区内外合作方的合同及服务履约情况好。该单位将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强化管理以及服务态度的不断改善作为医院的工作重点,广大患者的综合满意程度高。该单位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系统的管理制度,各项责任目标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很好,财务状况保持良性循环。该单位能在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在疆内乃至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职工对单位的发展充满信心。
鉴于以上评估结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诚信评估中心最终授予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为AAA级诚信单位,这也是乌市卫生系统首家AAA级诚信单位。
获得荣誉
2005年4月,中共天山区解放北路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和解放北路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2004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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