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

    乌眼党〔2006〕10号
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

院属各科室:
为有效治理我院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方面通过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的医护人员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另一方面依法查处医院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医药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遵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明确重点,解决问题;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指导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一)使医院医护人员依法行医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医院医护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自觉依法行医。
(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医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或干预正常的医药购销活动及其他正常的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使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治理。
(三)逐步建立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四)营造反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良好的医药购销秩序,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氛围。
三、工作重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重点与范围是:
1、医院机构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院工作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5、医院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医院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卫生局纪检监察处认真查处。医院将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院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4月-5月)。医院纪检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医院的情况,制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上报市卫生局。之后,集中1个月的时间,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这一阶段,要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调动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月)。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是医护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对于解决大多数一般不正当交易行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稳定医疗服务工作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款物上缴自治区纪委廉政专用帐户:工商银行539,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注意维护医院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已掌握明确线索而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科室和人员,要进行重点教育,积极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查纠问题。
凡于2006年10月31日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能够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2月)。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医院在经营思想上的偏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弊端及监管不严、惩治不力等方面的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医院办公室要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效果不明显、走了过场的地方和科室,要派专人帮助补课和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各科室要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准备工作。
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要依法查办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医护人员和领导干部在医药购销等活动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对发现的线索,要认真对待并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
六、工作措施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要与纠风工作、“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遵纪守法教育
要在全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八荣八耻”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和执行行业纪律的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强化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对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医务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要及时上报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予以宣传。
(二)健全完善制度
健全的制度是抵制商业贿赂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1、继续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继续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项目、内容、形式,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
2、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
3、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
4、完善与药械、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的廉政责任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堵塞其商业贿赂的渠道。
5、开展以医疗质量及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医院诚信服务工作,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
1、要对本院的药品、医用器材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突出对商业贿赂多发易发部门、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的重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2、加强财务监管,医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优惠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严肃行业纪律,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将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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